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安监管将加强
发布时间:2025-08-07 11:00:14 来源: 点击:
为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应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总部应以合同约定、建立管理制度等方式,明确其与门店的食品安全责任,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作为门店准入的必要条件,明确评价、惩戒、退出等具体要求。总部不得通过签订合同、约定免责条款等方式转嫁食品安全责任。
征求意见稿还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配送管理、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违法违规情形和相应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