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益项目
  • 信息公开
  • 专项基金
  • 捐赠指南
  • 通知公告
  • 机构简介
  • 新闻中心
    黑龙江推动医养融合提质升级
    发布时间:2026-08-07 15:46:56      来源:       点击:

    8月4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该省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有关情况。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栾枫表示,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医养结合已从“选择题”变成“必答题”,迈入“十五五”,黑龙江省将全力推动医养结合服务从“有”向“优”跨越。

      记者获悉,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近期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医养融合若干措施》,围绕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场景推出清单式全周期服务举措,着力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一体化,以及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连锁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若干措施》明确,到2030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5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提升至77%,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突破8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5%,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实现全覆盖,家庭养老床位总量达2万张。

      针对居家养老场景,《若干措施》提出,深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强基行动。实施签约有感“我是您的家庭医生”活动,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和确有需要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药学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随访管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等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病床、医疗床位、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联动服务模式,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和转介服务。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开展线上诊疗服务,提供图文问诊、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药品配送等全流程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延续性护理服务有机结合。

      针对社区养老场景,《若干措施》提出,深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以老年人为重点,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提供均等化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12类项目服务。按照健康风险开展“红黄绿”三色分级健康服务。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构建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探索慢性病多病共防共管新模式,加强老年人重点慢性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等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

      针对机构养老场景,《若干措施》提出,深化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促进行动。建立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议合作机制,为签约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上门巡诊等服务。在“120”急救指挥平台增设重点机构标识功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联络方式及精准定位信息纳入优先响应名录。推动在养老机构等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

      《若干措施》提出,深化专业医养结合供给提速行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加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畅通其与医养结合机构的双向转诊。深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行动,到2030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90%。推动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建立合作机制。

    京ICP备16018924号-1

    版权所有 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 回忆旧版网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京城豫商产业园F1001-F1008、D1001-D1005
    邮编:100036 电话:010-63082969
  • 机构动态
  • 机构文化
  • 联系我们
  • 我要捐赠

    支付宝扫码立即捐赠

    微信扫码立即捐赠

    App下载

    Android系统扫码下载

    IOS系统扫码下载

    我要开票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30829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