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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5-04-29 16:23:09      来源:       点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发布《“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要求,2025年11月底前,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和二、三级妇幼保健院均提供儿科服务;到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常见病诊疗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尚未设置精神专科医院的省、地市应在“十五五”期间完成设置并提供诊疗服务,及时填补服务体系空白点。

      《方案》指出,到2027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在市县内得到解决,重大疾病在区域内得到救治,儿科就诊连续性、便利性进一步增强;精神专科医院以及规模较大的相关医疗机构普遍开设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等,医务人员普遍关注患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会公众对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认知和自我调适能力提高,社会歧视和病耻感减轻,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儿科服务方面,《方案》明确,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到2027年,以地级市和县(市)为单位,实现儿科医联体全覆盖。构建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到2027年,以省为单位,实现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全覆盖。提供全流程的儿科服务,探索构建医疗、预防、照护协同的儿童健康管理模式,发挥家庭医生承接下转患儿、主动参与随访和健康管理的作用;建立0~3岁急危重症儿童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支持开展先救治后缴费。开展符合儿童特点的儿科服务,可针对儿童疾病特点,开设生长发育、精神心理等特色门诊。保障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医疗机构要及时调配人员支援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儿科、发热诊室(门诊)应开尽开;以地级市或县(市)为单位,定期监测就诊数据,及时发布信息引导患者有序就诊。

      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方面,《方案》明确,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各地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医务人员配备,确保每个机构都有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人员;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提供多种形式诊疗服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指导二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加强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建设;鼓励实力较强的二级以上医院集中资源和力量,在院内单独区域或独立院区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各地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将心理问题筛查纳入各临床科室日常诊疗,推广“身心同治”诊疗理念。心理健康服务向社区延伸,特别是在已设置老年心理关爱点的社区,面向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服务。发挥“12356”心理援助热线作用,各地应当落实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建设要求,确保热线接上、接通、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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